妙手医生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手续的(包括未参保、断缴等),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手续,造成职工损失的,职工可以提起诉讼要求由用人单位承担保险损失。
具体方法如下:
一、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社会保险法》第86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二、以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保险法》第83条规定,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 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三、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起诉。 《社会保险法》第83条规定,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社会保险费》第27条规定,职工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规定,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编号:粤C20150017 ICP备案号:粤ICP备14102178号
Copyright © 2010-2018 广东恒金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