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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医疗政策> 政策解读> 单位忘记报销生育险怎么办

单位忘记报销生育险怎么办

妙手医生

发布时间:2021-08-05阅读量:9133次阅读
温馨提示:以下内容是针对圆心大药房网上药店展示的商品进行分享,方便患者了解日常用药相关事项。请患者在用药时(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根据《社会保险法》、《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职期间,依法申请了生育险报销,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生育险报销费用,因用人单位过失导致的忘记报销生育险,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如果是个人原因导致的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报销则视为主动放弃权益。
生育险申报的时间:
生育保险一般是在生产后的次月办理报销,最晚可在孩子出生后18个月内报销。由于各地区会针对当地具体情况制定相关条例,所以各地生育保险报销的时间有所不同,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因此应当以当地的社保中心为准。
申报时限(逾期申办相关机构将不予受理):
1、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2、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4、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部分地区略有不同,有的规定连续9个月,有的地区规定累计缴满1年),并且申报时是还在参保状态;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